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足球裁判龚建平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足球裁判龚建平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龚建平是怎么死的?
2000年至2001年,龚建平在受中国足球协会指派担任全国足球甲级队A、B组主裁判员职务期间,先后9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7万元。 2001年4月21日,龚建平在浙江杭州市黄龙体育场执行全国足球甲B联赛裁判任务,这场比赛对阵双方是浙江绿城队和天津立飞队,当天,龚建平在杭州国际大酒店收受绿城俱乐部贿赂款人民币2万元;2001年7月7日,龚建平在浙江杭州市黄龙体育场执行全国足球甲B联赛裁判任务,对阵双方是浙江绿城队、厦门红狮队,龚建平在杭州西子宾馆,收受绿城俱乐部贿赂款人民币8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其利用担任裁判员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构成受贿罪。因其在被采取强制措施之后,主动坦白交待了受贿的大部分事实,酌情从轻处罚。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龚建平有期徒刑十年。宣判后,龚建平不服,提起上诉。2003年3月2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龚建平的上诉,维持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龚建平有期徒刑十年的一审判。 一年后的2004年7月11日因血癌在北京304医院去世。
中国足球这次改革该何去何从?
我国的其他行业都是与时俱进,唯独国足,黄鼠狼下号子——一窝不如一窝。这和国足的当家人——足协关系最大。因此强烈呼吁,足协退出事业编制,改成民间组织,俱乐部自主运营,端铁饭碗的人搞足球,不看好。
中国足球一直在改革,中国足球也一直没有改变,一直在老路上徘徊,牺牲了龚建平,再牺牲谢亚龙等人,都没有让中国足球有所改变,这一次还是一样,牺牲了李铁,也不见得中国足球会有所改变,因为中国足球的逻辑还没有改变。
在职业联赛初期,职业联赛是考虑到中国足球实际的,比如球员转会对俱乐部的保护、倒摘牌制度,体能测试,这些政策是有利于当时中国足球实际的,随着职业联赛的开展,财大气粗的私人老板逐渐不愿意受此约束,在优秀球员难于培养而且数量稀少的状况下,金钱的作用明显,不在培养球员提高竞技水平,而是挖墙脚。粤派技术球员彻底退出中超,国家队少了彭伟国谢育新等类型的技术中场,单靠北方力量型球员支撑的国家队踢不过东南亚。
中国足球职业化后没有把竞技水平放在首位。体育竞技有其自然的规律,体育金牌的含金量在于运动员付出的汗水,靠金钱开路,靠商业炒作提高不了竞技水平,中国足球职业联赛后,商业化和娱乐化逐渐占据了主导位置,上场踢球成为投资,没有运动员身体条件的球员只要商业运作好也能上场踢球,国家队员的资格成为商人投资的工具,国家荣誉让位于商人的投资收益。
私人老板对联赛的涸泽而渔,侵蚀中国足球成长的空间。职业联赛以来,私人老板不是为了提高中国足球水平而投资的,绝大多数私人老板投资中国足球职业联赛的目的是取得政府政策支持,拿地搞开发。
足球从业者从利用足球圈钱,把足球技术放到了一边。球员成为家长投资的工具,教练员利用手中的权利决定球员的出场,裁判站队,管理者带利心得私利,经纪公司和经纪人比球员还多,甚至记者自媒体也各带私心利用足球圈钱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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